兰州上调自管公房租金 由0.9元/m2上涨为2.0元/m2
来源: 作者: 宣布时间:2010-06-21 阅读量:
6月18日上午,兰州市物价局、兰州市城投公司宣布,从2010年6月1日起,兰州市城投公司自管公房平均月租金标准,由原来的0.9元/?上调为2.0元/?,经民政
部分确认的低保家庭,自管公房租金标准不再调解,仍按原0.9元标准执行。
两部清楚确,此次调解,主要针对兰州市城投公司治理的自管公房,兰州市城投公司是兰州市政府的直属部分,其治理的公房属国有资产,其性质和兰州市直管公房相同。这也是继兰州市自3月1日起调解兰州市直管公房租金标准后的又一项有关公房租金的调解。该标准是凭据甘肃省发改委、兰州市政府有关文件,经兰州市物价局研究并报请兰州市政府同意,最终明确的。